2018安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高频考题: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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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0日公民甲因煤气灶爆炸受伤住院,于4月20日出院。公民甲在4月21日找煤气灶厂家要求索赔,遭到拒绝。公民甲若要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是(  )。

A.2014年4月10日之前

B.2014年4月21日之前

C.2015年4月20日之前

D.2015年4月10日之前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中断。按《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甲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所以选项C、D的时间均不正确。本案诉讼时效本应为2014年4月10日之前.但因公民甲在4月21日找厂家索赔遭拒绝,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自2013年4月22日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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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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