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

推荐:安徽会计考试网2015-01-06 10:31:20 | 安徽省财政厅 
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1号)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4]21)精神,现将《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凡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将核发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印制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有效期至2016年底。

二、凡通过2014年度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考生,2015年元月12日后可在所属市财政局领取考试合格证。

原标题:关于2014年度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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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责任编辑(马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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