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面试由屯溪区老街街道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有关事项
面试相关信息在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人数,可经招聘部门批准从报考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后在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本次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若社区再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编外),可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研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补录。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人数与经过面试人员的总分情况,按照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公布。
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整个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考察过程中要征求公安、卫计等部门的意见。如存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公示5天。
十、聘用及工资待遇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应服从街道统一分配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分配的部门或社区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街道每年将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来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续聘、解聘、奖金、评先挂钩。街道并对所聘人员档案数据进行管理。
4、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屯政办〔2016〕13号文件的第八条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屯溪区老街街道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屯溪区老街街道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59-2523255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23228
原标题:老街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编外)公告
屯溪区老街街道
2018年7月18日
来源:http://www.ahtxq.gov.cn/News/show/5102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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