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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来安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来安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4年来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组织、人社、编办、财政、卫生、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测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在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来安县卫生局网站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要求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专业要求为内科学(血液病)专业,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责任编辑(马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