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气象局网站上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徽省气象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气象局人事处严格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局党组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290463 62290066
监督电话:0551-62290071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551-62290464
0551-62290331
以上联系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安徽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地方编制)专业测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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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docx
安徽省气象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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