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晴隆县户籍(晴隆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5)晴隆县户籍(晴隆县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他职位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2.加分确认及审查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黔西南州农村户籍(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晴隆县户籍(晴隆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和属于晴隆户籍(晴隆县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须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考生须在网上打印并填写统一格式的《2018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后经资格复审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县招聘办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温馨提示:加分审查公告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ql.gov.cn/)上公示。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本简章有关规定,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报名审核人员在《报名表》、《加分申请表》、其他报名资料复印件上分别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登记册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一同上报县招聘办。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考试
报考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的考生只进行面试。报考其他职位(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除外)的考生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报考其他(晴隆县第三中学除外)职位的考生进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
报考晴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报考其他职位(晴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职位除外)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准考证》发放
时间:2018年9月5日至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要求: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100分)计算。
2.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其他职位(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除外)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加上加分(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2.其他职位(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除外)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60% +面试成绩×40%。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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